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为推进我镇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根据《上饶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饶县教发[2009]17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组长:王方庆
组员:聂道忠、叶瑞文、叶海燕、苏芸芸、陈圣乾
二、考核内容:教师教育教学业绩(30分)。其中20分主要用于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另10分用于考核教师工作的实际效果(实际效果包括:教学质量、教育教研、辅导、竞赛等)。
(1)教学质量:
a、在全镇学科统考中排位前5名,分别记任教老师1、0.9、0.8、0.7、0.6分(统考多次就高不就低)。
b、在全县抽考小升初考试中成绩排位在全县(以乡镇学校为单位,私立学校除外)前15名按四个档次给予记分。第1-3名计2分,4-6名计1.5分,7-9名计1.2分,10-15名计0.9分;综合科按考试科目合得相应档次的计分。
(2)辅导及其他类:
A、自身素质奖。教师个人参加校级以上(含校级)活动获一等奖计0.3分、二等奖计0.2分三等奖计0.1分;获县级计分在校级标准上加倍计算,以此类推。(教案、课件、作品等类奖项记分就高不就低。)
B、辅导奖。
教师辅导学生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级别获奖,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0.3、0.2、0.1分;获市级奖计分在县级标准上加倍计算,以此类推。(学生征文作品等类奖项记分就高不就低。)
C、课题奖。
教师申报课题在县级或在县级以上级别立项、结项。县级课题立、结项分别计0.3分;市级课题立、结项分别级0.6分;省级课题立3、结项分别级0.9分。
D、村完小教育教学评估奖:
获全镇村完小教育教学评估一等奖的该校全体教师每人分别计0.18分;二等奖计0.15分;三等奖计0.12分。
E.中心小学在接受县教育督导评估中获全县公办学校第十八位(含18位),全体教师每人分别计0.18分,十五位(含15位)计0.20分,十二位(含12位)计0.23分,十位(含10位)计0.26分。 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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