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理财、财务监督制度 |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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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进一步密切党群和干群关系,凝聚各方面的力量,营造和谐良好的氛围。 一、健全组织 1、领导小组为了规范我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把有限的经费用于教育教学,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划》、《中小学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建立民主理财小组。由工会主席任组长,有关科室代表任组员。对学校的财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 坚持财务收支统筹。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筹统支,杜绝经费截留现象。 三、 严格按泰州市关于中小学收费标准办事,每学期开学通知公示,并予督查。 四、 经费支出要做到先请示后报批。坚持校长“一支笔”审批原则。支出发票均正规,并有证明人签字。 五、 购物五百元以上需经校长办公会集体讨论,一万元以上由政府采购。报请市教育局批准。 六、 民主理财小组定期对学校帐目进行审核,每学期至少一次。发现收入不足,支出不合理立即向校长室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当即解决。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组 长:陈宏道(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游余庆(支部副书记) 成 员:于 洁(组织委员)、夏文寿(纪检委员) 2、监督小组 组 长:夏文寿(纪检委员) 成 员:游善琪(党员代表、工会主席)、游积喜(党员代表)、 李兆凤(党员代表)、郁金祥(群众代表) 二、公开原则 1、制度化原则:党务公开应形成制度,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对所需公开内容应及时公开。 2、层次性原则:应根据不同内容,面向不同对象进行公开。 3、多样性原则:根据不同内容,不同需公开的对象及公开的事效性采取不同的公开形式。 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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