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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升学奖惩办法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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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初三教学管理,统一初三教学目标,明确教学任务,夯实升学教学责任,增强学校办学声誉,现结合本届初三学生实际,制定我校2007年初三升学奖惩办法。
  一、升学目标
  学校初三学生被一中录取人数完成44人不奖罚,(1)班9人,(2)班11人,(3)班11人,(4)班13人;完成一档指标48人,奖励:(1)11人,(2)班12人,(3)班12人,(4)班13人;二档指标为52人,(1)班12人,(2)班12人,(3)班15人,(4)班13人;三档指标56人,(1)班13人,(2)班14人,(3)班15人,(4)班14人;四档指标69人,(1)班15人,(2)班14人,(3)班15人,(4)班16人。若每相邻两档指标相同时,完成该档指标的班级占50%以上者奖,否则不奖。
  二、奖惩办法
  1、升学目标任务奖惩:
  (1)计奖办法:
  每班完成基本任务不奖,完成一档奖1000元,二档任务奖2000元,完成三档任务奖3000元,四档奖4000元,依此类推,但不累加计奖。
  奖金分配办法:
  班主任及包班领导奖:奖班级总奖金的10%。包班领导奖不从班级奖中抽取,直接由学校奖,班主任奖从总奖金中抽取。科任教师奖:各单科以全县一中上线学生的平均成绩下浮10%为“参照线”。各班一中线学生中,各科不低于“参照线”人数为单科有效得奖人数。各科系数是:语文数学、外语均为1.2,政治0.7,物理0.8,化学0.6,历史0.5,体育0.4。
  单科教师奖金额=该科有效人数与系数之积/各科有效人数与系数之积总和×奖金总数的90%。
  (2)计罚办法,每班少完成任务第1人罚200元,少完成第2个人罚300元,少完成第3个人罚400元,依此类推,不累加计罚。班主任另罚总罚款额的5%。
  各班学生升学考试成绩的前10名,单科成绩均超过“参照线”的教师不承担罚金,单科超“参照线”不足10人的人数,为该科受罚人数。
  科任教师罚金额=罚金总数-罚金总数的5%/受罚人数×该科受罚人数(罚金以班为单位计罚)。
  包班领导罚金均为班级罚金的5%。
  2、校长和包年级领导奖:
  学校总体升学任务完成基本任务数不奖,完成一档任务每人奖100元,完成二档每人奖200元,依此类推,完不成基本任务每人罚50元,不累加计算。
  3、科任教师“结队子”奖以06年底检测成绩为参照标准。各班在完成基本任务数的前提下,在每个科任教师“结队子”学生中,原在前60名的每上一中线一个奖包教教师50元。原在60名以后的,每上一中线一个奖帮教教师100元。各班未完成基本任务数的,不执行本奖励办法。
  三、奖金与罚金均在期末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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