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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工作职责三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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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贯彻国家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指示;根据校长提出的学期工作计划要点,草拟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指导教研组工作。审核教研组计划,核实各科教学进度,检查教学质量,提出指导性意见,指导教研组的教学研究活动,布置各阶段教学工作;检查教师的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总结交流教学经验。
  三、协助党总支和校长做好教师和有关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组织教师的文化业务学习培训。协助校长组织好教师的业务学习、制订教师进修计划,定期检查执行情况;组织教师外出教学观摩及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组织和鼓励教师参加各级教学竞赛和业务评比。
  五、统筹规划,做好师资力量的安排和调整工作。
  六、组织好学生的考试工作,指导命题,督促阅卷并指导质量分析。
  七、领导和组织学生积极开展各学科课外活动、研究性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
  八、负责全校排课、调课;与总务处协同做好教室的调配工作;编制校历和作息时间表、各项活动安排表;组织好每年度的招生、编班和毕业班工作,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
  九、领导和督促有关人员做好学籍管理、文印工作,教科书、参考书的订购发放和教师的考勤考评工作,建立教师业务档案。
  十、加强教学信息的对外交流,定期开展对外教学公开展示活动,及时反映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增强与友好学校的校际交流联系。
  十一、加强对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微机房的建设和管理,督促管理好各类教学资源和仪器。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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