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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九不准”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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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准无教案上课;

二、不准在课堂抽烟、使用通讯工具;

三、不准上班前饮酒;

四、不准在工作日及工作场所打牌、下棋、打麻将;

五、不准利用分班、排座位为己谋私利;

六、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七、不准违规搞有偿家教或从事其他兼职活动;

八、不准乱订乱发教辅资料以及向学生推销商品;

九、不准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学生家长的馈赠和请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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