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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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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师工作室,是以名师特色吸引同一专业教师加入而组成的研究机构;名师工作室是具备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管理方式并以课题研究为重点的、教学相长的交流平台;也是教师培训与教科研延伸与补充的合作体。建立名师工作室,以进一步发挥名师指导、示范和辐射作用,扩大名师的知名度,使其成为重要的全县优秀教师培养发源地,优秀青年教师的集聚地,未来名师的孵化地。不断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我县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质量的大面积提高。
  名师工作室的主要任务是实现名师资源共享最大化,加强名师队伍建设,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促使其专业发展,旨在建立起名师与中青年教师合作互动的培养人才新机制。逐步规范名师工作室的管理,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名师工作室的建立
  (一)、建立教育局和学校两级名师工作室
  名师工作室首先确定主持人,主持人的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乐于奉献,善于学习;理念先进,主动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及研究能力,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和教育艺术,教学质量高;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指导能力及强烈的自我完善、自我突破、自我发展的意识等。
  教育局名师工作室首批主持人为本县在职省特级教师、嘉兴市名师,共十五名。学校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为市级学科带头人、县名师、县级学科带头人、学校骨干教师。
  (二)、名师工作室其他成员的产生
  名师工作室是实行主持人组阁的合作群体,工作室其他成员的产生将通过申请、推荐两种方式产生,要求以非本校成员为主,农村学校必须是所在学校有发展潜力的骨干教师,城镇学校原则上须是县级学科带头人及以上教师。成员一经确定,将在网上公布,每名主持人下的成员数量一般在3至5名。
  二、名师工作室的主要职责
  (一)导师培养负责制
  以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为导师,实行导师培养负责制,名师与工作室每个成员签订培养责任书,在成员专业化成长方面制订周期发展目标、途径,规定双方职责及评价办法,每年进行工作总结。
  (二)、项目领衔制
  工作室以领衔主持人专长为基础,以工作室群体成员智慧为依托,对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每学期至少确定一个研究项目,并有相关工作过程及成果显现。
  (三)、成果输出制
  工作室教育教学教科研等成果应以论文、专著、研讨会、报告会、名师论坛、公开教学、拍摄专题电视片、现场指导、指导读书、观摩考察等形式向外辐射、示范,工作室成员在完成本校教学任务的基础上,可由工作室指派到县内其他学校上课指导。一个周期三年内,每位成员每年至少有一篇论文获市级奖、上一堂展示课、作一次专业讲座、两堂以上课堂实录上挂。
  (四)、青年教师研修制
  局名师工作室承担对本县本学科领域内工作1—5年的青年教师的业务指导工作,要成为青年教师研修基地和专业化成长工作站,主持人须承担新教师培训班的指导讲学工作。
  (五)、建立名师工作室网页
  该网页应成为名师工作室的一个动态工作站、成果辐射源和资源生成站,要以互动的形式面向青年教师研修者和广大中、小学生。
  三、名师工作室的管理
  1、局名教师工作室由县教育局领导,各校在各校的网站上成立相应的名师工作站并负责指导、管理和考核。
  2、局人事科负责会同教研室对局名师工作室运行情况进行评估考核。
  3、名师工作室以三年为一个工作周期,在每个工作周期中按职责要求进行评估,实行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性评价中发现任务不完成的,实行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摘牌停止运行。每个工作周期结束后,考核合格的名师工作室则继续运行。
  4、名师工作室成员的考核主要由其主持人负责,考核不合格者则调整出名师工作室(考核情况报县教育局备案);同时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
  5、名师工作室主要以名师所在学校为基地,名师所在校要尽力为名教师创造良好条件,提供活动场所,包括适当减轻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的工作负担。名师工作室成员所在校要加强对本校成员的支持和管理,以促进他们的成长。
  6、经评估考核,县教育局将对工作实绩显著的名师工作室及其成员,给予表彰奖励。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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