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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化生实验室管理人员考核细则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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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晋梅中学日常教学管理需要以及实验室工作特点,为了提高实验室的管理服务水平,同时为了有利于调动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特对实验室管理员制定以下考核细则:
  1 工作要求
  (1)按时上、下班。每天上午、下午在上课前到教学一楼教务处王任文老师处签到,上课铃声响后依然未签到的,作迟到处理,下班时间未到,提前离岗者按早退处理,提前半小时离岗按缺勤处理。凡迟到、早退、缺勤者按照后面相关处罚条例执行。
  (2)实验室管理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要做好实验室安全和卫生工作,卫生方面每周做到一次小清理,每月一次大清理,每学期一次全面清理,实验室卫生经教务处抽查不合格者按照缺勤处罚,遵照后面处罚条例执行。
  (3)实验室管理员要如实填写工作日志,在日志上造假,按缺勤处理。凡缺勤者,按照后面处罚条例执行。
  (4)实验室管理员由教务处管理,教研组领导,考勤由学校教务处统一考勤,抽查不在岗者按照缺勤处理。
  (5)实验室管理员上班期间,应穿戴整齐,为人师表,应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
  (6)实验员要协助任课教师安排好演示以及分组实验前准备工作,并办好借还手续,及时填写实验记录单。未及时填写的按照迟到早退处理。
  (7)实验员无故不得请假,因特殊原因的,请假半天以内的由教务处审批,请假一天以内的由管教学校长审批。每月请假事假不得超过1天、病假不得超过3天,否则按照工资一半发放。
  (8)对于旷工者,旷工一天扣除3分,连续达到3天以上者,学校将解聘其工作岗位。
  (9)以上扣分折合人民币从每月绩效280元扣除,扣完为止。凡是一月绩效为零或者连续两个月扣分折合人民币达100元者,学校将予以辞退。
  2 处罚条例
  (1)迟到或早退者一次扣0.5分 缺勤扣除2分
  (2)旷工一天扣3分
  (3)事假一天扣1分
  (4)未能及时完成教务处交办工作的扣除2分。
  (5)因为主观原因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6)以上扣分标准参照教师考勤制度和绩效工资考评方案执行。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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