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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图书管理员岗位职责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7-02-17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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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校图书(资料)管理人员是教学或教学辅助人员,是学校图书文明窗口建设、学生读书习惯和能力养成、教师教研进修支持的重要业务岗位。应热爱学校图书馆(室)事业,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尽职尽责做好图书馆工作。

  二、中小学应按照《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技术专业人员配置标准》足额配置图书管理专业人员。中学图书馆管理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达到教育技术标准,熟悉图书管理专业知识,具备基本的图书馆专业技能和计算机操作技能,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并获得中小学图书管理上岗资格证书。不断进修提高,学习掌握数字图书馆、图书数字化、图书信息化管理等新知识和技能。具备中级职务的图书管理员应能培训和指导初级职务的业务工作。具备高级职务的图书管理员,在具备中级职务资格的基础上,还应具备扎实的图书情报学理论研究、课题研究、著书立说的能力和成果。

  三、主动与各部门、各教研组联系,根据教学、教研、教改以及学生阅读需要,根据《规程》要求,加强购书计划性,提高图书利用率,及时向师生推荐、介绍新书。做好新书的分类、编目、录入、上架工作,做到分类科学、清楚、查找快捷。

  四、执行图书管理、借阅制度,定时开放图书、阅览室,配合学科教师做好学生读书活动组织工作。创造条件向社区开放图书、阅览室。

  五、每学期末作一次外借图书清点工作,如有丢失负责追查。作好图书的防尘、防潮、防火、防盗、防蛀工作,保持环境整洁。

  六、负责报刊分发、排架、装订工作。

  七、具备任职资格的图书管理员,在完成业务工作目标、考核合格后,应与教学人员或教学辅助人员等同对待,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劳保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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