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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业道德量化考评细则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20-02-1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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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w.net   第一条 爱国守法。(10分)

  (一)基本要求:

  1、学理论、学政策、学法规。每学期师德学习笔记不少于7次。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服从组织,自觉完成本职工作。

  3、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4、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各种规章制度。

  (二)考核要求:达不到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该项分值。(本条款内可累计扣分,以下同)

  1、政治理论学习笔记不足的扣2分。没有学习心得体会的一次扣2分。

  2、不参加集体政治理论学习的,每一次扣1分。

  3、违背《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视其情节扣5—10分。

  第二条 爱岗敬业(20分)

  (一)基本要求:

  1、热爱教育事业,工作积极、认真、负责。

  2、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认真备课、上课、辅导,认真批改作业。

  3、不向学生发布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

  4、不做对学校管理和教学有不良影响的事。

  (二)考核要求:达不到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分值。

  1、敬业意识差,工作责任心不强。不按时上交材料,或材料出现问题的扣2分。

  2、教职工有事有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未履行请假手续按旷工算,每天扣除3分。

  3、不认真执行教学计划和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完不成教学任务的,无故不参加学校或上级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的,视其情节扣2--5分。

  4、不认真备课、上课、辅导、批改作业,或教学环节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每次扣1分。课堂教学不规范,学生反映较大的扣2分。

  5、向学生发布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每发现一次视其情节扣5—10分。

  第三条 关爱学生(15分)

  (一)基本要求:

  1、教师要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建立平等和谐的新型师生关系。

  2、关心和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3、严格要求学生,耐心教导学生,不讽刺、挖苦、侮辱、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对学生进行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教育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和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二)考核要求:达不到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该项分值。

  1、排挤、歧视后进学生,每出现一人次扣1分。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每出现一次的扣5分。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视其情节每次扣5—10分。

  4、因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造成后果的,每一次扣3分。

  第四条  教书育人(25分)

  (一)基本要求:

  1、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实施素质教育的自觉性。

  2、积极参与教学基本功训练活动和继续教育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增加知识储备,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和必要的现代化教育手段,积极实施新课改,努力形成自己独特的教育教学特色和风格。每学期至少撰写一篇以上的教育教学论文或经验材料,完成规定的教研任务。

  3、要善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考核要求:达不到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该项分值:

  1、不能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违背教育规律,忽视德育教育,不按素质教育的要求教育学生的扣5分。

  2、不认真钻研教材,研究教法,教学方法陈旧单一,教学效果较差的扣5--10分。

  3、不积极参与新课程改革,撰写论文或经验材料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扣3分,少一篇扣2分。

  4、不积极参与继续教育学习,教学水平差,甚至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视其情节扣5—20分。

  第五条 为人师表(15分)

  (一)基本要求:

  1、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崇尚科学,破除迷信,提高抵御个人主义、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侵袭的能力。

  2、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

  3、严于律已,以身作则,成为学生学习的楷模。

  4、不在课堂上抽烟、使用通讯工具。

  5、不擅自停课、调课、缺课,对工作不敷衍塞责。

  6、同事之间要团结协作,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共同提高。

  7、注意维护教师形象,不搬弄是非、拉帮结派。

  8、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园。

  (二)考核要求:达不到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该条分值:

  1、不从学校整体利益出发,不服从学校分配或临时性指派的工作的,每次扣5分。

  2、在教职工中搬弄是非,拉帮结派,影响团结,或与其他教职工打架斗殴的,视其情节扣5—10分。

  3、在校园内聚众猜拳行令、酗酒闹事或进行具有赌博性质的各种活动的,每次扣5--15分。

  4、在校园内播放、收看各种不健康影视制品或向学生推荐不健康书籍的,每出现一次扣5分。

  5、语言粗俗,打扮怪异,与教师身份不相符,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5分。

  6、暗示或怂恿学生考试舞弊,甚至发生集体舞弊行为的每人次扣10分。

  7、在课堂内抽烟、使用通讯工具一次扣3分。

  8、随意停课、调课,每一次扣3分。

  第六条 终身学习(15分)

  1、崇尚科学,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求实务实和严谨自律的自学态度,发扬优良学风(3分)。

  教师在教育活动中做到崇尚科学,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求实务实和严谨自律的自学态度,发扬优良作风的为优秀;在教育活动中做到崇尚科学,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求实务实和严谨自律的自学态度的为良好;在教育活动中做到崇尚科学,能有求实务实和严谨自律的自学态度的为合格;四项都做不到的为不合格。

  2、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3分)。

  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做到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的为优秀;能奋发进取,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的为良好;能做到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的为合格;四项皆做不到的为不合格。

  3、自觉参加继续教育,主动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新技术,拓宽知识结构(3分)。

  教师在教育工作中能自觉参加继续教育,主动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新技术,拓宽知识结构的为优秀;继续教育能达到上级规定要求的为良好;完不成上级规定要求的不合格。

  4、勤于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研和教育科研,提升理论修养(3分)。

  教师能勤于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研和教育科研,提升理论修养的,所撰写的教育教学文章获奖或发表的为优秀;能完成学校规定的业务理论学习,以提高理论修养的,或能按时完成学校规定的教研任务为良好;各种业务学习活动推三拉四、疲于应付地为合格;两次及以上不参加学校的业务理论学习活动或教研活动,没有进行业务学习的为不合格。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广大教育工作者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每个教师的量化考核基础分确定为100分,违犯者采用扣分的办法,某项分值扣完为止,不出现负分,得分累计。在参加活动中表现突出者相应加分。考核成绩每月统计一次,每月月末公布。

  以上考核指标采取教导处、政教处、工会及学生评、家长评相结合的方法,年末统计每项评定考核结果为:

  优秀   90---100分

  合格   70---89分

  不合格  70分以下

  受到校级及校级以上行政处分者,有三乱行为并造成较大影响的视为不合格。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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