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教育范文 > 学校规章制度

学校各级领导安全责任制度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23-05-16 点击次数: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学校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

  一、校长(党支部书记)职责

  1、学校校长(党支部)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担负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

  2、组织贯彻执行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安排部署,将安全教育和管理融入到学校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

  3、完善本单位各项安全工作制度,组织制定并执行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岗位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制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部门、个人履职考核,与评优推先、晋级晋职和绩效考核挂钩,调动全体教职工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

  4、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决定安全工作事项,把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议事日程。每半月至少亲自带队开展1次学校安全隐患检查排查;每月组织召开1次学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各成员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究和讲评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学校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寒暑假期间除外)。

  5、对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组织落实学校安全管理机构的人员调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保障配备足够的安全保卫人员。支持保障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6、及时制止和处理危及学校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侵犯师生权益、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

  7、加强与所在地镇(开发区、街道)、社区(村)以及派出所、消防、卫生、文广新、工商、城管等部门的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生产工作。

  8、遇到突发事件立即组织安全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协调救援工作,降低损失。

  9、加强教职工安全教育,每月至少亲自组织1次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党员干部的安全责任意识,指导落实岗位安全职责。

  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校长职责

  1、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校长是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直接责任人,担负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督管理直接领导责任。

  2、具体负责学校安全生产工作,协助校长每月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讲评和研究学校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整改意见,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的完成。

  3、根据上级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制度,督促各部门制定、细化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督促各部门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全面落实学校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把学校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处室、部门和岗位,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指导学校安全干部和各部门负责人开展工作,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检查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有问题及时上报。并负责检查,督促落实。表扬先进批评后进,促使全校上下齐努力,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5、每周组织1次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建立相关台账,在相关记录表上签字,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制定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寒暑假期间除外)。

  6、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具体负责组织教师每周1次安全知识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教师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寒暑假期间除外)。

  7、协助校长加强与所在地镇(开发区、街道)、社区(村)以及派出所、消防、卫生、文广新、工商、城管等部门的联系,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8、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各类台账和档案制度,检查指导学校各类安全资料的归档备案。

  9、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三、分管政教工作副校长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安排部署,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检查考核。是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监督管理直接责任人。

  2、督促所分管科室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督促、检查健全完善分管科室的安全事故救急预案。

  3、督促所分管科室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管职责,抓好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参加分管范围内的、分管部门的安全检查(督查),每月至少2次(寒暑假期间除外)。

  5、组织落实学生每周1次的安全教育、宣传、培训,强化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教育,使学生掌握自我保护技能,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6、严格按照安全工作要求,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针对火灾、地震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预防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7、落实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安全工作。及时、定期向校长及学校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分管科室的安全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8、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9、发生安全事故时,按照规定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救援及善后等相关工作。

  四、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安排部署,组织研究制定所分管工作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将安全工作渗透到教学的各个环节中,同时组织实施、同时检查考核。是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监督管理直接责任人。

  2、督促所分管科室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督促、检查健全完善分管科室的安全事故救急预案。

  3、督促所分管科室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管职责,抓好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参加分管范围内的、分管部门的安全检查(督查),每月至少2次(寒暑假期间除外)。

  5、落实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安全工作。及时、定期向校长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分管科室的安全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7、发生安全事故时,按照规定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救援及善后等相关工作。

  五、校长办公室主任职责

  1、指导、督促各处室及全体教师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指导、督促各处室及全体教师贯彻落实上级及学校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3、负责分管范围内的行政值日等安全管理工作

  六、总务主任职责

  1、负责学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和牵头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

  2、制定明确的学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

  3、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安全预案,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4、负责学校及周边常规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进行全方位的监管,对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整改。

  5、领导保卫工作,负责保卫工作的考核。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安全常规检查和突击检查。

  6、指导、督促食堂、宿舍管理人员对食堂的安全管理,对食品的进货、保存、加工、留样等进行检查处理,对宿舍的安全、消防进行管理。

  7、配合政教处、教导处做好对重大违纪学生的调查、处理及教育。

  8、负责落实安全月报制,接待上级安全部门的检查,联系上级对口部门,积极开展工作,确保学校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及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9、负责学校门卫的安全管理工作。

  10、做好学校安排的其它安全工作。

  七、政教主任职责:

  1、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保证学生的安全。

  2、维持学校课间秩序及纪律。保证学生课间、午间活动的安全。

  3、负责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预防和紧急处理工作。

  4、负责学生学校内外集会、活动等的安全工作。

  5、负责学生之间打架、纠纷处理和预防,杜绝危险性游戏和活动,组织查收管制刀具及危险物品。

  6、负责学生心理健康、心理障碍及早恋工作,处理因教师工作方法不当、体罚和变相体罚导致的不安全因素、恶性事故和过激行为。

  7、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八、教导主任职责

  1、负责常规教学的安全。保证课堂有教师,不出现空岗空堂现象,不出现提前放学、放学拖堂现象,负责体育课、体育活动、体育比赛的安全。

  2、指导上好安全教育课。

  3、负责课堂教学的安全,尤其要注意实验课,微机课、体育课。

  4、保证教学设施的安全。要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5、指导上好学生心理健康课,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

  6、配合政教处做好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预防和紧急处理工作。

  7、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九、年级组长

  1、负责本年级组的日常安全管理。

  2、建立本年级组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3、带领本组教师、班主任将安全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及日常管理中。

  4、定期组织教师本年级组召开教师在教学中遇到学生安全应急方面的会议。

  5、督促本年级组教师加强安全管理。认真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6、负责组织安排对本年级的所有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7、关注本年级学生在校内、校外的安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的行为要及时履行劝告义务。

  8、关注本年级教室及门前走廊各项设施的安全情况,发现危险的隐患要及时报告总务处或学校领导,以便及时做出处理。

  9、对本年级学生的课间活动安全负主要责任。

  10、应组织本年级班主任和学生做好楼层管理,禁止学生在楼梯和走廊上追逐打闹,确保学生的安全。

  11、负责本年级学生课外活动的安全。

  12、每天早上和中午上课前应督促班主任进行考勤检查,及时了解学生到校的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现缺勤的情况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对年级发生的异常现象,要调查清楚,做好登记,必要时向政教处或学校主管领导汇报。

  13、督促班主任在中午、下午放学后巡视本班教室,确保所有的学生全部离开教室,关闭电源、关好门窗。

  14、指导本年级学生安全事故的处理,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并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联系家长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15、指导年级组所有老师对学生应关心爱护,杜绝对学生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对学生的不良行为要耐心教育,不能采取过激的处理方式。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上一篇:学校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下一篇:学校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