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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行为规范示范员”评选办法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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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评选条件
1、在行为规范方面一贯有突出表现的同学。
2、对照每月的学生行为教育训练目标,在ldquo;我的进步看得见rdquo;活动中表现突出或有明显进步的同学。
二、评选方法
1、行为规范示范员的产生,应由班委和班主任民主商议后提供候选人名单,通过全体同学无记名投票民主选举产生,并填写好推荐表。
2、行为规范示范员每月评选一次,每班一人。
三、奖励方式
1、升旗仪式上宣布名单、佩带ldquo;行为规范示范员rdquo;标志并颁发绿星卡2张。
2、校园网和橱窗展示照片、座右铭、主要事迹。
3、评选结果与当年推荐校级、县级ldquo;优秀学生rdquo;直接挂钩。
四、示范员职责
1、以身作则、文明礼仪,发扬行为规范示范员表率的良好作风。
2、指出并纠正行为不规范的同学。
3、行为规范示范员当选期间须佩带好相关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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