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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财产管理制度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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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财产管理,提高财产使用效率,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促进养成教育,特制定《滨江中学教室财产管理制度》。
一、教室财产管理范围及项目:
  1、建筑设施:门窗、玻璃、黑板、屋顶、地面、内外墙面。
  2、所配备的教学辅助设施及木器设施:投影仪、电视机、广播、讲桌、课桌、椅(凳)、三角板等。
  3、教室内供电照明设施:包括电风扇控制器及开关、灯架、灯管、镇流器、启动器、开关、插座及线线路等。
  4、窗帘轨道、窗帘、标志牌等设备。
二、教室财产管理责任要求:
  1、教室财产的管理是班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班主任应负全部的管理责任,对财产的管理考核将纳入班级管理的考核中。
  2、总务处负责教室财产管理方面的监督、指导、考核、奖惩等工作,总务处还负责配备、调整、维修、更换等项工作。
  3、教室财产均执行卡片制,每学年总务处按教室财产配备规定,统一修好配齐,并经班主任认可、签字.一式两份留存,做为考核依据。
  各班需维修的财产及时送交总务处维修,具体规定如下:
  (1)交费维修:
   ①课桌椅凳:发现损坏,填写报修单,并到总务处核实赔偿金额,按规定到财务室交款后,持报修单或财务室收款收据到总务处更换或维修。
   ②玻璃:由学校负责安装,程序同桌凳维修。
   ③电料:开关、插座、灯架开学初学校配齐,损坏交费后由学校电工负责维修,程序同桌凳维修。
  (2)不交费维修:属正常损坏的经总务处核对后直接找相关人员维修。
三、每学年结束时一次性将教室所有财产按班主任签收单进行验收。如有损坏,根据情况进行赔偿。教室财产管理各项具体要求及检查标准。
  (1)课桌椅凳:数量与实有学生数相符,无刻画、无断档、无报废。
  (2)灯具、电料:安装整齐,不移位,能正常使用,无损坏。
  (4)玻璃:数量齐全无破损。
  (5)黑板:完好无破损。
  (6)门窗及配件:完好不缺部件,不变形,能正常使用。
  (7)墙壁、地面、顶硼:墙面、墙角、顶棚、地面完好无损。
  (8)水暖器材、配件齐全,支架不松动,不漏水,管道不变形。
四、教室易损财产的配置为避免无限性,提高学生爱护公共财产的自觉性,对其中的一些用品限制最高使用数。对各班清扫用具实行包干办法,确定用物定额,超额不补。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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