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教育范文 > 学校规章制度

学生学习行为常规管理办法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6 点击次数: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学生日常学习活动的常规管理,督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圆满完成义务教育初中阶段的学业,在班级形成人人爱学习、个个争上游的学习风气;使教师在学生学习行为的管理中有章可循,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实行学分制,每生每学期起点分均为100分(其中包括上课30分、作业40分、学科活动20分、考试测验10分),根据细则执行加记分和扣分进行管理。
  第三条:学生学分用表格形式在教室予以公示,由相关执行人根据细则及时填写相关情况及加、扣分登记。
  二、细则:
  第四条:学生必须按学校作息时间按时上课。每无故缺课一节扣2分,迟到、早退及上课不认真或影响他人上课每次(课)扣0.5分,事假累计10节扣1分;每周全勤加记1分。本条由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共同执行。
  第五条:学生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老师布置的学科课堂课外作业。每无故一次不交作业扣1分,被老师认定为抄袭他人作业或作业马虎每次扣0.5分;长期按时完成作业并被教师认定为优秀的学生,每四周加记1分。本条由任课教师及科代表共同执行。
  第六条:学生必须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和学科教师组织的各种学科活动,如竞赛、演讲、讲座、表演、实验、科技创新、社会实践调查活动等。学生每无故一次不参加扣1分;在活动中表现积极并取得优异成绩者加记1分。本条由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共同执行。
  第七条:学生必须按时参加学科阶段性检测及期中、期末考试。无故不参加阶段性检测一次扣0.5分,无故不参加期中、期末考试一次扣1分,在考试中不遵守考试纪律、徇私舞弊一次扣2分;在期中、期末考试中取得班级前20名的成绩,一次加记1分。本条由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共同执行。
  第八条:为了鼓励学生珍惜时间,刻苦学习,对经常利用业余时间读书学习的学生每期加记5分。本条由班主任执行。
  三、附则:
  第九条:每期当学生的学分低于90分,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应给予批评教育,低于80分由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提供材料,交学校教学教研处进行口头批评教育,低于70分由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提供详细材料,由学校校委会研究,作出处分决定。
  第十条:学期结束,对学分在100分以上者,经班主任推荐,学校予以表彰。 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上一篇:中学生足球比赛规程    下一篇:学生健康体检制度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