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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备课要求及管理办法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6-01-23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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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备课作为一种新的教学手段,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备课方法。为促进教师教育教学观念的更新,交流教学经验,规范电子备课,实现资源共享,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制定教师电子备课要求与管理办法。

  一、备课要求

  1、电子备课以备课组为单位,学期初由备课组长负责分配本学期的课时,确定主备人,责任到人。组内教师共同参与备课,同时体现教师个人特色。

  2、各单元每课主备教师都必须认真学习深入钻研相关学科的《课程标准》、教师用书,了解课程的基本理念,明确课程要求,结合实际打印好详细的电子教案,做到提前一周完成,经组内共享讨论、研究形成共案存放在各备课组计算机上,然后组内教师再根据本班的学生情况和自己对教材的理解进行二次备课,加入本人的教学思路,形成个人教案。

  4、教师课后要及时撰写教学反思,原则上手写,写在教案末尾。要言之有物,及时记录。

  5、电子备课可采用叙述式或表格式,每篇教案应包括教学目标(包括课时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媒体、教学过程设计(过程设计应体现课件如何使用,可插入课件画面;教法和学法指导等)、练习设计、板书设计、作业设计、教学反思,能体现课改精神。

  二、管理办法

  1、各备课组每学期开学初制定详细的备课分工计划,经备课组长审核后上报教务处。

  2、教学设计(包括课件等教学资源)至少提前一周存放各备课组计算机上,以便相关教师浏览参考,充分修改。

  3、非本人主备教案若无二次备课记录或完全抄袭网络教案则视作无教案,并与教学工作考核挂钩。二次备课必须在课前完成,备课内容应与原教案构成一个整体。

  4、教师必须带电子教案打印稿进教室授课,不准无教案进教室,不得备教分离。

  5、电子教案的检查工作由教务处组织实施,信息组负责技术支持。发现上传备课不及时或不规范,将视为不备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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