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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师听课制度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8-06-0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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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推动我校教研活动的进一步开展,形成以老带新、相互学习、相互提高、相互促进的教学氛围,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提高教学艺术,激励教师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从而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制定保定一中听课制度如下:

  一、教龄不足三年的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其他教师不少于6节。

  二、教研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备课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负责教学的行政干部每学期不少于20节。

  三、听课前一定要先了解教材内容要求,听课过程有记录,要标明听课日期、授课人、教学班级、教学课题、学活动过程、板书、简评等,要有课堂评价或教学建议。听课后要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

  四、听课时,听课教师要提前三分钟进入教室,不讲话,不走动,不中途离场。上下课应与学生一齐起立,以示对执行者的尊重。

  五、班主任尽可能多听本班课,任课教师以本科为主,并注意吸收其他任课教师的长处。

  六、青年教师要多听课,特别是多听每学年的的汇报课、研究课、“中老年教师的示范课”,教师见习期间,每学期听课20节。

  七、教研组长每学期至少统计、检查一次教师听课情况,上报教务处并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八、去听课,原则上应该先调好自己的课程,不能因听课而耽误同学们的学习。严禁实际未听课却有听课记载的现象。

  九、听课种类

  (一)、推门听课制度

  (二)、开放听课制度

  (三)、师徒听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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