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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竞聘上岗暂行办法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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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教职工竞聘上岗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教师、职工竞聘上岗是学校人事管理中引入竞争机制、拓宽选人渠道、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建设高素质的教师、职工队伍的重要举措。根据江苏省委组织部和省人事厅《江苏省事业单位竞争上岗暂行办法》和《苏州市中小学校全员聘用合同制的实施办法》及《关于深化教育系统用人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昆政办发2004第53号文),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竞聘上岗,是指学校在选聘各学科、各专业岗位时,通过一定范围的公开竞争产生人选,按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择优聘任的一种任用方式。
  第三条 竞聘上岗应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四条 岗位设置。根据目前学校规模和事业发展的需要,各学科及实验室等岗位设146个,后勤岗位设29个。其中:语文岗位23个,数学岗位24个,英语岗位23个,政治岗位9个,物理岗位8个,化学岗位6个,社历岗位10个,地理岗位2个,生物岗位6个,体育与健康岗位10个,电脑与单招专业课岗位11个,艺术岗位4个,劳技与科技岗位2个,活动课岗位1个,校本教材岗位2个,实验教师岗位3个,图书管理员岗位2个,会计岗位2个,门卫岗位2个,文印岗位2个,电工岗位2个,宿管岗位1个,木工岗位1个,绿化管理岗位1个,校医岗位1个,食堂岗位10个,勤杂岗位6个,后勤管理岗位1个。
  第五条 上述岗位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开竞聘上岗:
  1、职位出现空缺或调新的职位;
  2、事业调整或现有人员超出岗位限额,需要进行人员调整和分流。
  3、聘期届满。
  4、其它需要实行竞聘上岗的。
  第三章 基本条件和资格
  第六条 参加竞聘上岗的教职工,应具备以下的基本条件:
  1、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良好,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学校教学计划,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2、学识水平良好,符合竞聘岗位所规定的学历、资格和相关的专业知识或有一技之长。
  3、业务能力良好,具有胜任竞聘岗位工作的能力,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及工作实绩。
  4、身体健康。
  5、具备下列资格条件者优先:
  (1)50周岁以下的教师应聘教学岗位具有大学本科以上的学历;
  (2)应聘毕业班教学岗位的,具有一个教学循环以上且教学成绩优秀的;
  (3)具备竞争职位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第七条 参加竞聘中层管理岗位的教职工,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教导主任岗位竞聘条件:
  (1) 热爱党的教育事业,事业心、责任感强。
  (2)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为人师表。
  (3) 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
  (4) 教育教学成绩较为突出。
  (5) 有较高的教学理论水平,基本功较为深厚,能指导各学科教学。
  (6) 具有两年以上教研组长或年级组长的工作经历。
  (7) 以工作为重,全局观念强。
  (8) 思想积极要求进步,有较高的政治追求和行为表现。
  二、副教导主任岗位竞聘条件:
  (1) 热爱党的教育事业,事业心、责任感强。
  (2)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为人师表。
  (3) 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
  (4) 教育教学成绩较为突出。
  (5) 有较高的教学理论水平,基本功较为深厚,能指导各学科教学。
  (6) 具有两年以上教研组长或年级组长的工作经历。
  (7) 以工作为重,全局观念强。
  (8) 思想积极要求进步,有较高的政治追求和行为表现。
  三、德育主任岗位竞聘条件:
  (1) 热爱党的教育事业,事业心、责任感强。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为人师表。
  (3)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
  (4)师生关系、同事关系融洽,善于做政治思想工作。
  (5)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政策法规意识强。
  (6)具有两年以上年级组长或班主任的工作经历。
  (9) 以工作为重,全局观念强。
  (10)思想积极要求进步,有较高的政治追求和行为表现
  四、教科主任岗位竞聘条件:
  1、 热爱党的教育事业,事业心、责任感强。
  2、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为人师表。
  3、 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
  4、 教育教学成绩较为突出。
  5、 有较高的教科研理论水平,基本功较为深厚,能指导各级课题、学校教科研的开展工作。
  6、 具有两年以上教研组长或年级组长的工作经历。
  7 、以工作为重,全局观念强。
  8、 思想积极要求进步,有较高的政治追求和行为表现。
  五、教技主任岗位竞聘条件:
  1、 热爱党的教育事业,事业心、责任感强。
  2、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为人师表。
  3、 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
  4、 教育教学成绩较为突出。
  5、 有较高的教学技术理论水平,基本功较为深厚,能指导各教师的教育信息技术应用。
  6、 具有两年以上教研组长或年级组长的工作经历。
  7 、以工作为重,全局观念强。
  8、 思想积极要求进步,有较高的政治追求和行为表现。
  六、总务主任岗位竞聘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责任感强。
  (2) 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
  (3) 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
  (4) 热爱学校,廉洁奉公。
  (5) 具有细致认真的工作作风,全局观念强。
  (6) 具有较高的政治追求和行为表现。
  七、人事秘书岗位竞聘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责任感强。
  (2) 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
  (3) 具有较强的组织性。
  (4) 热爱学校,办事公正。
  (5) 具有细致认真踏实的工作作风,有全局观念。
  (6) 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艰苦作风。
  第四章 程 序
  第八条 竞聘上岗按下列程序和方法进行:
  1、制定方案。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学校岗位的现状。研究制定竞聘上岗的办法,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岗位设置、任职条件、方法步骤等。
  2、公布方案。通过召开动员大会等形式,宣传竞聘上岗的目的意义,公布竞聘岗位、任职条件、方法步骤等。
  3、公开报名。采用个人自荐,每个人可自荐1-2个岗位,以第一岗位为主。
  4、资格审查。按照竞聘上岗的条件,由竞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集体研究确定竞聘人选。
  5、民主测评。在一定范围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内容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测评的方法为无记名打分,测评结果占聘任依据的40%。
  6、组织考察。竞聘领导小组对参加竞聘对象的德能绩勤进行全面考核,结果占聘任依据的60%。教导处提供近三年每位教师的教育教学质量和近三年每位教师“五认真”考核情况,教科室提供近三年每位教师的教学科研成绩,德育处提供近三年的每位班主任班级管理成绩,人事室提供近三年每位教师的出勤情况及其它部门提供相关资料考核情况。
  7、决定聘任。学校竞聘领导小组根据民主测评、考察情况,集体讨论,无记名投票确定聘用对象,签定聘用合同与聘任合同,落聘对象依据《锦溪中学关于落聘人员的分流办法》执行。
  第五章 管理与待遇
  第九条 对竞聘上岗人员按照新任职务的管理权限进行管理,并享受相应的待遇(祥见《聘用合同书》)
  第十条 对被聘用者原则上实行三年一聘。
  第十一条 对被聘用教职工,要加以考核(考核办法另定),原则上一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待聘。聘期满,经考核、考察合格的,可续聘。
  第六章 组织领导
  第十二条 市教育局是学校教师、职工竞争上岗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竞聘上岗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成立竞聘领导小组。竞聘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方案、资格审查、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决定聘任等组织工作。领导小组为7人,经学校教代会选举产生,组长由校长沈文琪担任,副组长由工会主席鲁建生担任,组员为:张卫星、刘校国、朱生荣、张凤珍、陆彩霞,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成立人事争议调解小组。人事争议调解小组为7人,经学校教代会选举产生,组长由工会主席鲁建生担任,组员为:陆连荣、张卫星、刘校国、朱生荣、张凤珍、陆彩霞,并报市教育局备案。人事争议调解小组负责处理竞聘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争议,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利,确保全员竞聘上岗顺利实施,对人事争议调解小组裁定有异议的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裁定。
  第十五条 竞聘上岗工作的纪律和监督,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市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经教代会审议通过,报市教育局、锦溪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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