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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8-12-2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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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激励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浦江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和《浦江县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分配原则

(一)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全过程要公示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三)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

二、考核对象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对象为学校正式聘任的在职教职工。

三、考核内容和分配比例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的30%。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分平时发放和年终考核(含年终考核奖),分别占60%40%。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年终考核奖部分由教育局根据学校年度工作综合考核结果为依据发放。学校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平时发放部分。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奖

1.出勤奖每人每月300元。病假每一天扣10元,事假每一天扣20元,扣完为止(法定产假、婚丧假等除外)。迟到、早退或漏签一次扣5元,旷课一节扣20元。早操、集会、学习,教师都要到场,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都要参加,特殊情况除外,无故不到一次扣10元。(月)

2.每学期全到且无迟到早退的教师每学年奖200元,每请假一天少奖10元,请假半天作一天计算。扣完为止。(学期)

3.安全奖每月200元,凡教师在上课或组织活动期间学生产生安全问题,按照学生医药费扣除教师安全奖,扣完为止。(以家长向学校反映为准)(月)

4.以教导处备课听课检查登记为依据。优秀的每次发20元。不按要求备课的扣10元。无教学计划,每科扣10元。备课检查,凡备课不全的每课时扣1 0元。随堂听课无教案的每次扣10元。听课优秀的每次发20元。不按要求听课的扣10元。(月)

5.不按规定布置作业或作业不改,一次扣10元。以教导处平时检查为准,扣分不封顶。(学期)

6.参加镇教研活动,每学期听课节数根据相应要求少一节扣10元。(学期)

7.承担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报告讲座等,镇级每次50元,联盟级每次75元,县级100元,市级150元,省级200元,国家级300元。同一内容不同层级按层级高的发放。(学期)

(二)工作量津贴

1.节假日、双休日加班补贴,每人每天计发60元。(月)

2.代课1节补贴10元。代班半天补贴8元,代班时间超过两个星期的,代班补贴从所代老师班主任津贴中支付,按照代班时间来计算补贴。早自修、读报写字课分别作1节计算。参加社团活动组织辅导的每次补贴20元。(月)

3.应学校工作需要布置的重大任务,在不获奖的情况下,根据工作性质、完成情况和贡献大小,酌情发100——150元。(学期)

4.值周老师补贴每天40元。(月)

5.因产、事、病假和教师外出长期培训等产生的临时性代课(半个月以上),代语数英科四学科的每个月补发200-500元,其他学科按代课计算。(月)

6.分饭补贴,一二年级30人发50/月,三-六年级30人发40/月,5人为一档,每增加一档再补5元,不足30人按30人记发。(月)

7.根据舆情防控的需要,参加学校网络信息组的成员每学期补贴200元。非工作时间内参加舆情防控工作的作加班处理。

(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

1.教学效果:

1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等考试科目按考试成绩奖励。

任教主课教师每人发基本奖300元。以学校学科均分前后1分为基本档。高于基本档,每1分加发50元,奖励不封顶;低于基本档的,每1分扣20元,扣罚无下限。任教两个班及以上(或两门学科及以上)的分班级与学科分别进行确定奖惩。同一学科不同层次考试,以层次高的为依据。低于基本档的,但对照上一学期学校均分分差没有退步的,不再扣罚。有进步的,超过1分后每提高一分奖励50元。分数不足1分的,则按四舍五入方式计分。(学期)

2)任教没有组织考试的学科的教师发350元,音体美信息专任教师参照此项执行。一二年级语数老师参照乐考办法执行。(学期)

3)如接均分低于我校平行班第一名2分(含2分)及以上的班级,如在第一学期内与平行班第一名均分差距跟原差距比,有所缩小奖励100元,每缩小2分,再加奖励100元。第二学期起则与其他班级同样考核。(年)

4)县抽测学科成绩在全县前3名的,第46名的,第713名的,分别奖励被抽测学科课任老师每班2000元、1000元、500元,在第20名以后的课任老师每班扣200元。(年)

5)所任教的学生素质教育达标考核抽测生均75分及以上,80分以下的奖励100元,80分及以上的奖励300元。70分及以下65分以上的扣100元,65分及以下的扣200元,。如分数虽低,但位于县中等及以上的,不再扣罚。(年)

5)承担学校特色教育工作,由校委会考核确定若干名表现突出的教师,每人予以奖励200500元。(学期)

2.辅导学生获奖:指辅导学生参加学校、教育局、研培中心、教工会、教育学会等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批准的各类竞赛活动,其中优秀奖、鼓励奖、组织奖、参赛奖、纪念奖等不给予奖励。(月)

①单项竞赛(非现场赛的)按以下标准发放,现场赛的以同级别获奖得分的2倍奖励。县综合素质运动会以单项竞赛现场赛记分。镇级奖励仅指团体比赛。

项目

镇级

县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一等奖

20

50

100

160

240

二等奖

15

40

60

120

200

三等奖

10

30

40

80

160

②在县综合素质运动会中获团体锦旗的,设立素质运动会辅导奖:辅导基本奖200元,所辅导项目获奖总分在30分及以下的,只发基本奖;超过30分的在基本奖的基础上每超过一分再奖励3元;超过50分的在基本奖的基础上每超过一分再奖励5元。

③各种体育赛事区域出线,奖励400元;在县里获锦旗的,奖励1000元(含区域出线奖);多个教练带训平分奖金。各种赛事辅导,按照实际组织训练情况,设立200500元的训练费,由校务会研究决定。

④在县级(及以上)各种团体比赛中获得锦旗的(体育赛事除外),奖励辅导老师800元(多个老师辅导的平分奖金)

⑤辅导或组织教师参加各种团体竞赛在县级以上获奖,辅导老师、活动负责人奖励300元,队员减半奖励。协助校内教师参加县级以上赛课获奖,团队内协助教师每人奖励100-300元。

团体、个人不重复奖励,同一竞赛记最高分,多个教练、教师平均记奖。指导教师以学校文字记载为依据。

3.教科研(月)

①论文获奖,县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以县级的2倍、3倍、4倍奖励。

②论文发表,一类期刊每篇发400元,二类期刊每篇发300元;《教研与师训》发表的每篇发150元。教育随笔获奖或发表按同级论文减半奖励。

③课题获奖:课题获奖奖金按执笔人全额,负责人1/2和课题组成员平均分配全额进行奖励。立项与获奖可累计奖励。

项目

校级

县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立项

 

100

200

300

400

一等奖

200

500

1000

2000

4000

二等奖

150

400

800

1600

3200

三等奖

100

300

600

1200

2400

合格

 

150

300

500

800

如果课题被评为不合格课题,各课题组成员扣除相应的金额:县级扣100元,市级扣150元,省级扣200元,国家级扣300元。

④同一论文在不同层级获奖或发表,以最高级予以奖励,不重复记奖。一年度内,40周岁及以下老师没有论文发表或获奖扣50元。

⑤参与课题研究,完成具体科研任务,但因人数限制,不能列入课题组成员的教师在课题获奖或评为合格时,根据学校核定,享受与其他课题组成员同等奖励。

(四)教师通讯报道奖励

通讯报道应是反映白马镇小学教育动态,在教育局年度考核规定的教育网站、报刊发表的文章。根据《浦江县教育局年度考核信息记分办法》为基础,制定学校信息考核办法,按分值计发,每分奖10元。因报道不实造成恶劣影响的每篇扣100元。(月)

(五)名优教师奖励

1.获得当年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有关的荣誉称号的,镇级奖励100元,县级奖励200元,市级奖励300元,省级及以上奖励500元。同一荣誉按最高项奖励。(月)

2.新教师的指导老师经学校考核合格后,给予每学期200元奖励。(学期)

3.优质课等业务评比县级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联盟级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20元;校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50元级;市级按县级的2倍记奖;省级及以上按县级的3倍记奖(非现场赛减半记发);同一学科评比以最高级记发。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设计、案例、课件、征文、知识竞赛等比赛获奖参照优质课奖励减半记发。同次活动按最高级记奖。团体获奖参加人员按个人获奖折半记发。(月)

(六)岗位奖

1.根据教育局规定,校长参加局考核,由局发放;副校长、中层正、副职领导及享受正校级、副校级待遇的领导按照教育局规定,发放岗位津贴,副校长及享受正校级待遇的领导每人每月计发240元,中层正副职及享受副校级待遇的领导每人每月计发170元,教学点负责人按照中层正职考核发放。(月)

2.校务人员每人每月计发100元,语数英科教研员、年级组长、各专用教室管理人员等每人每月计发50元。(按10个月计算,一人兼多职按最高额适当上调。(月)

(七)其它项目

1.担任班主任,增补每月班主任补贴100元,每月补贴50元电话费。非班主任每月补贴150元。(月)

2.在村教学点连续任教满三年的发200元,不满三年的发100元。(学期)

3.每学期校讯通积分达到2000分以上的奖励50元,每增加1000分的加50元,最高300元。(学期)

4.任教两门或两班主课(语数英科)的老师每学期补贴300元,每增加1个班主课增加补贴50元。语数包班的每学期奖励400元。去教学点走教的老师每人每学期补贴160元。(学期)

5.指导学生在报刊杂志上发表书画艺术作品、文学作品,每篇作品奖励10元。(月)

6.学校年终考核各项目每提高0.1分考核分,负责人奖励100元;考核分保持满分的项目,负责人奖励100元。(年)

7.为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学历进修提高业务水平,新获得的专业有关的学历证书、心理健康辅导资格证的分别奖励300元。(年)

8.对照办公室文化评比考核方案,每月不定期开展文明办公室评比活动,获得优胜、良好、合格的办公室每人分别奖励504030元。(月)

9.根据《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规定,每学期末开展班主任工作评比活动,根据考核结果前6名奖励300元,后6名奖励100元,其他班主任发200元。(学期)

10.年满50周岁的女教师和年满55周岁的男教师,绩效工资如低于全镇平均数,则按全镇教师的平均数发放。(请假的按规定扣发,代课的不再补贴,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扣除10个加班日后再发给加班补贴。)

(八)有下列情形的予以累计扣罚:

1.受教育局通报批评,扣2000元。

2.违反计划生育,扣3000元。

3.擅自向学生收费,家长反映到学校,查实后扣500元。

4.违反教育局规定带生家教,反映到学校,查实后扣500元。受教育局通报批评,参照第一条。

5.由于教师工作不负责造成流生,1人扣50元。

6、教师间闹不团结,有吵架打架行为,每次扣200元。情节严重由校务会研究决定,扣500元。

7.有体罚学生,侮辱学生人格,反映到学校,查实一次(以书面记载为准),扣100元,反映到局,查实一次,扣500元。通报批评参照第1条。

8.工作时间利用电脑炒股、游戏、聊天等,被学校发现一次扣100元,被局发现一次扣500元,通报批评参照第1条。

9.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分配的任教地点、任教学科、任教班级等工作的扣500元。

10.上课接听电话,每次扣50元。

11.仪表不端者(违背局有关文件的),查实一次扣50元。

12.上课期间由于教师原因出现责任事故,责任教师扣100元,受教育局通报批评参照第1条。

13.无故不完成或不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的任务,每次扣50元(如出刊、上交材料、参加教研活动等,以学校书面记载为准)。

(九)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后多余部分全体教师平均发放,但享受平均数的老教师不再发放。

二、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或出现新的情况进行绩效奖励的由校委会研究决定。

备注:

1.进城学习的老师,学习期间的教学成绩记其在学习学校所得的成绩,其他与本校无关的成绩一律不奖励。

2.未尽事项由白马中小校务会讨论决定。

3.交流到本校的城区名师、骨干教师交流奖励根据局有关精神执行。

4.新办法出台后,之前的《白马中小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等条例自行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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