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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员工作职责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23-09-1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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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每科开考前十五分钟,监考员到达考点,进行考前培训。领取试卷、答题卷(卡)等,核对试卷科目、试卷数量是否与本场考试科目和考试人数相同,核对无误后进入考场。

  二、开考前十分钟,监考员进入考场,在黑板上书写本场考试科目和时间。布置学生收缴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一律放在教室外的课桌上,实验楼考场统一放在指定地点。监考教师检查每个学生的考试环境:课桌周围无杂物,课桌上不用笔袋装文具(或使用透明笔袋装文具),不将修正液、胶带纸带入考场,提示学生一律用黑色水笔答题,草稿纸中无夹带、无与本场考试有关的痕迹等作弊疑似物。

  三、开考前五分钟,监考员按要求分发试卷、答题卷(卡)。

  四、试卷分发完毕后,监考员应指导考生清点试卷页数,核对考试科目是否一致,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填写自己的姓名、考生号及座位号并在开考后逐一检查。若发现有试卷数量不符、错装、缺页、破损、漏印、重印、错印等,立即报告巡考人员,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考试正常实施。

  五、监考员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对于试卷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所提出的询问,应予当众答复。

  六、监考员应监督考生按规定答卷,制止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维护考场秩序,保证考试正常进行。发现考生有舞弊动机时应及时警告,考生不听警告者,将舞弊考生姓名、考生号、舞弊情节如实记入《考场记录表》。

  七、监考员在考场内要忠于职守,集中精力,严肃认真。不吸烟,不备课、不批作业、不阅读书报、不做题、不念题、不看考生答卷,不打瞌睡,不得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在考场上不频繁走动,不发出噪音。在考试期间,不得将手机等无线通讯工具带入考场。

  八、考试终了前十五分钟,监考员应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

  九、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监考员清点试卷份数(包括缺考卷、空白卷)无误后,考生依次离开考场。监考员离开考场前要注意清场,检查有无遗漏的答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将答卷和《考场记录表》带到考务室。阅卷过程中发现作弊或事后被举报作弊的,要追究监考教师责任。

  十、巡考、总监考提前20分钟到考务室做好巡考工作。场外巡考人员每场考试巡考三次以上。监考员保持考试期间,教室考场不拉窗帘,实验楼教室不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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