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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领导公开述职制度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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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校《柏庐实验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第二章第六条的规定:校长要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认真对待教代会的有关管理职权。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的民主建设,特制订《柏庐实验小学校级领导公开述职制度》。
  一、定期召开教代会,每年召开二次,一般每学期结束时召开一次。
  二、教代会上,学校校级领导及中层正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公开述职,正确评价学期中所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教代会代表进行评估打分。
  三、述职报告各代表人手一份,述职内容工会负责记录备案,评估情况当场公布。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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