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全体教职员工必须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如因病或因事需请假者,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一、范围及期限 1、婚假:3天 2、丧假:直系亲属因故死亡,可请丧假3天(不含往返时间)。 3、产假:正常产假90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假期含节假日),小产假7天。 4、病假:因病不能上网,需持医生证明请假,请假期限视病情而定。 5、事假:个人因私事确需请假,其请假期限依情况而定。 二、审批权限 1、一天以内(含一天),各处室主任审批。 2、三天以内(含三天),经处室主任审核同意后报分管副校长审批。 3、三天以上,经处室主任、分管副校长审核同意后报校长审批。 4、行管领导请假,由校长审批。 三、请假程序 凡需请假者,先到相关处室领取请假单,自己填好后依据请假时间逐级报有关领导审批,再将请假单交办公室备查。完成上述手续后,方可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假毕应及时到办公室销假。超假而又未续假者,以旷工论处。 四、其它规定 1、不经请假同意,私自调课、调工,以旷工论处。 2、产假期间,聘任人员及发档案工资和政策性补贴;其他人员只发基本生活费。 3、请事假1天,扣发一天工资;请病假1天,扣发半天工资;无故旷工1天,扣除月工资100元;旷工2天,扣除当月总工资50%;旷工3天,扣除当月全部工资;旷工4天,作辞退处理。 4、请假情况将作为学校对其续聘或解聘的依据之一。 来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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