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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后勤管理制度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7-07-28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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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勤俭办事的方针,坚持量入为出的预算原则,坚持校长“一枝笔”和职代会监督的原则。正确处理需求与供给、需求与还债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

  二、财务管理的任务合理编制预算,努力增收节支,坚持收支平衡,防止资产流失,推行财务公开,加强廉政建设。

  三、预算管理年初,学校要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留缺口”的预算原则。同时有计划地逐步化解现有债务。年终,应该作出决算,检查执行预算情况,并对各个部门经费使用情况合理性进行分析,达到取消不合理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目的。

  四、收入管理1、学校收费必须依法、依规收取,做到不漏收,不乱收,努力增收。

  2、全部收入及时入账,不得在账外循环,更不得设立账外账,全额纳入当年预算。这些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有关部门投入专款、学校规费收入、学校无法退还的代收费结余、管理费收入、勤工俭学收入、社会捐赠收入、经营收入和其它收入。

  3、财政补助收入管理:在职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财政供给部分的工资由银行直发;经学校批准停薪留职人员、外出学习人员及私自外出人员的财政供给部分的工资由学校收回入帐。

  4、规费收入管理:学校向学生收费,统一由总务处收取,其收据开到学生。零星收费由职代会核收后统一开据,班主任代收的费用应及时送交财务室。其它人员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5、其它收入管理:

  (1)房租及电费。根据上级房改精神,结合我校人多房少的实际,本着方便和照顾教师的原则,采用以房养房的策略。

  学校所有房产及产权归学校所有,教师住房安排统一由学校总务处和工会组织进行调配和管理;公立教职工一律交集资款住房。教工成套住房(教工住宅楼)和其它住房按学校原来标准交齐集资款,其占用费抵作房租,学校不再另行收取其房租。

  电费只要是学校住房一定按表计算,以校为家的每人每月减8度电。学校公用房未经学校允许,一律禁止改变房屋构造,否则一切后果由住房及经办人员负责。

  (2)第三产业收入管理:学校总务处、财务室对商店、食堂、养猪、等第三产业收入,根据有关规定按时清收入账。未及时清收而造成学校经费损失的,由有关责任人赔偿。

  五、支出管理(一)人员经费支出:

  严格控制人员经费支出,严禁乱发乱补,努力兑现教师工资。

  1、工资发放:在职教职工实行结构工资制,按学校制订的绩效挂钩方案执行。调动人员工资时间界定:凭工资关系介绍信认定。

  2、政策性补贴及奖金发放:除档案工资外,发放政策性补贴。奖金必须根据学校承受能力而定,发放标准控制在上级规定标准以内,节假日加班一般只补假不补款,特殊情况由校委会决定。所有人员经费必须报上级审批,坚持“先批后支”的原则,否则不予列支。

  3、出差补助报销规定:外出开会、学习如收取了会议费,学校报销会议费、车船费;如没收取会议费,除报销车船费外,另给予一定的出差补助,县级每天8元,市级每天15元、省级每天25元。

  (二〕公用经费支出:

  公用经费从严、从紧,分类限额。办公费、水电费、旅差费、交通费、文印费、邮电费、宣传费、资料费、招待费以及其它费用,严格按照罗财教[2007]06文件执行。

  单位不得公报下列费用:私人执行费、由个人支付的捐赠款和集资款、住房租金、超标利息和私用租车费、电话费。

  办公用品等大批物资由总务处集体采购,由学校财产保管员登记入库。需要时,教学用品由分管校长或年级主任领取,其它物品由主任领取,并由领取人签字登记。

  (三)代收费支出:

  学校为学生购买课外作业、寒暑假作业、文化用品统称为代管费,均纳入学校经费核算。在支出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课本款一律凭书店发票报销,并将结算单作附件、严禁个人自行征订教辅读物,向学生推销学习用品,违者没收所得,并处以50%的罚款。

  (四)财务审批及监督:

  1、建立完整的监督机制,全方位地对学校财务制度、财经纪律、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实行校务公开,学校财务运行情况;每学期向教代会公布一次。

  2、严格财务审批手续。房屋及大型设备维修等开支500元以内由分管主任审批,500元以上1500元以内由后勤校长审批,1500元以上5000元以内由校长审批,5000元以上校委会讨论通过并报教委审批。各种支出必须校长签字才能报帐。

  3、所有支出票证必须规范、真实。各种要素均要齐全(即品名、单价、总价、日期、经手人、事由、附件、审批人),否则财务处拒绝付款。

  4、帐务室要做到日清月结。商店、货款、文印费用、食堂收支、教职工手中的发票、学生缴费等必须一月一核查,一月结算。

  六、资产管理(一〕现金管理:

  1、管好现金。较大额的收支均采用银行账户结算,每天的现金库存量不超过5000元。

  2、学校缴费必须现金结算;学生不得用发票、欠条、借条、存单等缴费。

  3、及时清算应收款和暂付款,严禁白条抵库和长期挂帐。未经有关人员审批借出的款项(含校内外个人借款),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对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报校委会研究,分清责任,作出处理。

  (二)关于借款与还债:

  l、教师向学校借款一般不超过当月工资,(公办教师上交工资折)并要在当月发工资时扣除,结婚等大事借款一般不超过两个月工资,并要从第二个月起以每月工资一半的数额扣除。

  2、学校公务借款需经主管领导同意方可执行,否则一律视为个人借款。

  3、学校债务的偿还必须由学校期初统一安排。中途出现特殊情况,数额在200元以上的需主管领导与财务人员研究后决定。

  4、债务偿还原则上是优先还贷。

  5、做工及请人订做货物款在10000元以上的,一般在当期不得全部付出。

  6、在学校各种收费中,原则上不收各种欠条抵付,特殊情况必须事先报经主管领导同意。

  7、非本校人员一般不得在学校支取费用或借款,如属订货须先支取一定费用,须主管领导批准,但如果出现意外,则由批准者负责。

  (三)财产管理;管好用好学校财产,杜绝资产的流失和浪费,使其物尽其用;用之有效,是学校后勤管理工作之一。

  l、财产的购置方案:学校各部门需购置的财产、设备,必须根据其实际需要,写出书面请示购置报告书,送交有关人员进行分级审批。一般地,购置额在1000元以内的由后勤校长审批;1000—5000元的由校长审批;超过5000元的由校委会研究审批。未经审批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作主或“先斩后奏”,强行购置。新购置的财产、设备属固定资产的须先搞好财产登记后才能履行其报销手续。

  2、财产的管理方法:

  学校财产按室类造册登记。室类分为:办公室、教室、寝室、实验室、仪器保管室、多媒体教室、微机室、图书室、广播室、体育器材室、门卫室、值班室、保管室、食堂、远程教育室等。

  学校总务主任是财产管理第一责任人,由财产管理员负责校产的造册登记、核实、清查、落实等工作。

  学校一切财产按室类登记后统一责任到各有关部门、班级和工作人员。期初登记时由各责任人据实签字签收,期中、期末清查后也须各责任人据实签字。

  学校财产原则上一律不作私用。调入、分配的教职工的一切生活用具应全部自备。公有财产、设备确需个人借用的须在管理员处履行借用手续,借用手续应写清理由、归还时间和价值量等,期满主动退还。

  3、管理落实措施:责任人、各有关部门、班级和工作人员的财产和设备应妥善管理,正确使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于在清查中出现失落和损坏的采取等价质量的赔偿或无条件地修复。对于故意损坏公有财产、设施的行为,除照价赔偿外,同时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人员调动之前,应主动交清所保管的公物,再办理工资手续。

  4、各室新添财产,需在会计处报发票之前到财产保管员处登记。没有登记的不予报销。

  七、基建管理l、为了学校发展的需要,在保证正常工作的前提下,适当进行校舍建设。事前必须经校委会、职代会讨论通过并报县教育局批准。

  2、大型基建项目一律实行公开招标,其招标程序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3、基建工程学校必须派一名人员参加工程监理,并作好监理日志。

  4、每项工程,财会人员必须做好专项明细账,以便核算。

  八、有关管理1、打印管理:

  打印仅限于学校各种计划、制度、课程表、时间表、简历表、值日表、学校上报的各种材料、全校性重要的、所需数量较大的文件等资料。

  文印要求一律在学校文印室,不得已虚外出打印的需管理部门批准后,有分管领导签字认可,方可结帐。教师评职称及撰写论文、教案等经教务处同意可由学校打印。文印资料当场写明内容页数及经手人。

  测试类及学生所用资料打印必须分学科、分教师登记。学校每月由教务处、总务处联合检查一次利用情况,对利用率低下的,其打印费用由该学科任课教师承担。打印费用必须一月一结算。

  2、图书管理:

  学校图书统一由图书室管理,图书管理员负全部责任。已入库图书统一实行借阅登记,谁失落照价赔偿。新购图书必须先由分管校长审批(发票上签字),再送图书管理员签字入库,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后;才能履行其报销手续,否则学校不予报销。

  3、校园绿化管理:

  学校环保员要负责搞好校园内的绿化管理,利用上班时间搞好绿化苗木的栽培、修剪、防虫、除草、浇水、施肥工作。充分利用学校现有资源,确保学校绿化水平逐步提高。

  4、实验、电教设备及文、体器材的管理:

  仪器保管员要管理好各室的仪器,严格领用登记手续,除易耗品外;谁失落损坏照价赔偿;多媒体教室、广播室、微机室均由分管主任负责管理,各室设备如因使用不当、失落、故意损坏,均由管理人照价赔偿;音乐、体育老师负责管理好现有的文体器材,如失落,故意损坏均由各责任人负责赔偿。

  5、用车管理:

  学校出差、开会、采购少量货物等不用专车,一律骑摩托车或搭车。特殊情况要请车,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本乡内用车不报销任何费用,学校安排出本乡的只报车费。

  调出教师时,由学校按用一辆车报销费用300元,其它费用由个人负责。

  6、关于在商店拿货:

  除大批量货物由学校集体购买外,零星货物原则上校内商店有的尽量在校内商店购买,一般不在校外商店购买。期初或期中学校采买由办公室集中统筹预算尽量一次性采买。

  在校内商店拿东西需当场注明事由、价格、数量、金额及经手人(限各处室负责人),填写购物凭条,按月由结帐后由职代会审批,总务处据实结算,其它同志不得经手。

  7、就餐管理:

  学校来客一般安排在食堂就餐,实在来不及的在校内或离学校较近的餐馆就餐。就餐后需当场写明事由、价格及经手人。

  就餐一般由办公室或学校校长安排,只安排少量相关同志作陪。

  九、食堂生活管理(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加大监控力度。成立食堂工作领导小组,协调食堂工作。

  (二)食堂工作人员要以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为宗旨,不断地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服务质量,达到大多数就餐人员满意。

  (三)对厨房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和用工聘用制。

  1、对服务态度差、不服从组织安排、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有违纪行为的随时解聘。

  2、食堂工作人员只能按规定在食堂就餐,不得私自拿饭菜回家,家属不得在食堂拿饭菜,否则第一次罚款5元,第二次罚款10元,第三次必须辞退。

  3、实物管理员负责收付实物,付实物给食堂有专账,有经手人签字,付米,不得收取现金,否则按上一条规定处理。如果出现亏空现象,全部由实物管理员负责。

  4、食堂人员如果连续三次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分配的任务不能保证数量和质量,不适应此项工作,必须解聘。

  (四)建立四本账:小食堂管理帐;大食堂收入账;实物进出帐;客餐账。

  1、食堂每次购回的实物必须由实物管理员复称、核价、签名签字,小食堂在保证菜的质量、花样、份量的前提下,做到不赚也不亏,如出现亏空,小食堂责任人要承担全部责任。

  2.大食堂在利润不高于2%的情况下必须保证努力提高学生的饮食质量。

  (五)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得迟到、早退,每餐饭后各个岗位的人员要完成清洁、收检工作后,才能下班,否则每人次罚款2至5元。

  (六)讲究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及时清洗炊具,存放规范,地面整洁,各人做到勤换衣服、勤剪指甲、勤洗手,工作时间不得吸烟。如体检确诊有传染病者,必须解聘。

  (七)加强炊具管理,食堂领班者为财产管理责任人,谁使用谁保管,谁失落损坏谁照价赔偿,学校每期期末时对食堂财产进行一次清理。

  (八)食堂人员因事请假者,由自己请人代班,自己付工资,且代班者到位后方可离岗;如工作出现失误必须由请假人承担责任。

  (九)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按月发放,如节假日加班每天补助20元。只负责期初期末加班人员就餐。

  (十)具体岗位职责参看有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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