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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事故登记制度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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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学事故登记制度
  教学是学校中心工作,为了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树立良好的校风和教风,做到有规可循,特定本制度。
  一、教学事故指在教学工作中的某一过程或某一环节上发生的对教学秩序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具体内容包括:
  1、多次无故缺课,私自调课或缺课造成严重后果者
  2、考试命题不负责任,或超出所讲范围较多,有重大失误,泄秘现象,严重影响考试质量。
  3、在教学评估中,不负责任,绚私舞弊,弄虚作假。
  4、不思进取,业务水平低,学生意见大,教学效果差
  5、在教学活动中因操作或管理不当,造成严重后果者。
  二、教学事故登记办法:年级主任、教研组长、教导处检查相结合,发现事故立即登记核实。
  三、教学事故处理办法:发现事故,教导处同年级组、教研组及时处理并记入事故档案,全体教师会做公开检查,并及时报校务办。 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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