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教育范文 > 学校规章制度

食堂卫生检查细则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4 点击次数: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一.个人卫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次每项扣罚责任人所在食堂10分。

1.进入工作场所或工作时不及时穿戴工作服、帽(包括上衣、围裙、套袖、工作帽、上岗证);离开工作场所仍穿着工作服;或工作服穿戴不齐全、不整洁。

2.不及时洗理发、刮须、剪指甲;佩带戒指、耳环等首饰,或使用各类化妆品。

3.在食堂任何地方吸烟(宿舍除外)。

4.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查体,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首先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

二.环境卫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次每项扣罚责任人所在食堂10分至20分。

1.食堂内一切设备、用具不洁净,有明显的灰尘、油污。

2.食堂内地面、墙壁、灶台、售饭窗口、库房、洗菜池、门窗等场所不洁净,有明显的污痕。

3.没有有效的灭蝇、灭鼠及其它有害害虫的措施,发现有鼠类、苍蝇、蟑螂及其它有害害虫。

4.不在指定位置存放垃圾、使用无盖的垃圾桶、箱等或垃圾不及时清理,存放时间过长。

5.外来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包括本校职工、学生)。生活管理人员及上级检查监督人员除外。

6.食堂内炊具、用具(包括炊事人员自用的餐饮具、橱柜等),存放杂乱无序,洗洁不彻底,有明显的油污、灰尘。

7.食堂门前卫生未打扫,在门前存放垃圾等。

8.食堂内生、熟炊用具未分开存放及使用,没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三.食品卫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次每项扣罚责任人所在食堂20至30分。

1.采购、制作、出售含有有害物质或被有害物质污染、腐败变质的食品或虽未腐败变质但已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2.饭菜中有异物。

3.饭菜不熟、欠火候。

4.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未使用售货工具(如:卖馒头时直接用手拿等)。

5.采购、销售未取得兽医卫生检验证明或检验不合格的的畜、禽类及副食类食品。

6.出售变质饭菜。

四.其它拒不接受检查管理,辱骂、顶撞或故意刁难检查管理人员,态度恶劣,每次扣罚当事人所在食堂50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并追究其他责任。

每月检查扣分超过50分的食堂,学校将对其出示黄牌给予警告。扣分超过80分的食堂,学校将对其出示红牌给予停业整顿的处罚,停业的时限将根据其整改情况和当事人、负责人的态度及表现来定。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上一篇: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下一篇:对学生违纪行为处理的规定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