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教育范文 > 学校规章制度

学生违纪处分暂行条例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4-12-26 点击次数: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学生违纪处分暂行条例
  为维护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给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处分是学校教育的辅助手段。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等处分。
  第二条 学生在校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1、一学期内,上课、上自习迟到、早退累计达6次者;无故旷课、旷自习累计达3节者;旷早操、课间操累计达5次者;超假按旷课处理;
  2、学习时间在教室内喧哗,影响他人学习而不听劝阻者,上自习在校园内乱跑、喧闹而不听劝阻者;
  3、在规定时间之外未经允许私自进入宿舍,一学期累计达3次者;
  4、在宿舍和楼道内泼水、堆垃圾、刷牙、吐痰、擤鼻涕者;
  5、大小便不入厕所者;
  6、随手乱扔纸屑、瓜果皮核、食品包装袋、饮料瓶等杂物者;
  7、乱写、乱画、乱张贴,造成墙壁污损者;
  8、不正常走道,跨越树木、践踏花草者;
  9、逃避劳动,不打扫宿舍、教室、清洁区,一学期内累计达3次者;
  10、买饭、打水故意拥挤,乱扔饭菜、打水不关水龙头者;
  11、不按指定宿舍住宿、随意搬迁者;
  12、晚休、午休不按时就寝,影响他人休息,不听劝阻者;
  13、说脏话、粗话、下流话,侮辱他人人格,情节较轻者;
  14、在教室、会场等公共场所赤背、穿拖鞋者;
  15、穿奇装异服,留怪异发型,染彩色头发者;
  16、在非体育场地踢足球、扔蓝球,在校园或楼道内乱扔乱踢杂物,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第三条 学生在校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
  1、一学期内,上课、上自习迟到、早退累计达12次者,无故旷课累计达6节者,旷早操、课间操累计达10次者;
  2、不听从师长教导,对教师、职工有不礼貌言行者;
  3、吸烟、喝酒、谈情说爱者;
  4、上下楼梯故意推挤造成混乱,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5、在公共场所故意起哄、闹事,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6、涂改或毁损学校的通知、公告、标语者;
  7、故意损坏公物者;
  8、未经批准而缺考者;
  9、欺负弱小、病残同学及女同学者;
  10、打架,情节与所造成的后果轻微者;
  11、有违反学校规定之行为、无主观故意而伤害他人身体者;
  12、私自留宿校外人员者;
  13、私拆他人信件、泄露他人隐私,情节较轻者。
  第四条 学生在校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1、 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达12节以上者;
  2、考试作弊者;
  3、私自撬门别锁者;
  4、参与打架或以“劝架”为名却偏向一方者;


  5、跳墙出入者;
  6、住校生未经准假而夜不归宿者;
  7、未经准假,不听门卫劝阻,强行出校门者;
  8、阅读色情淫秽书刊,观看色情淫秽音像制品者;
  9、休假期间未有家长陪同或在校期间未经批准在网吧上网者;
  10、私拆他人信件、泄露他人隐私,情节严重者。
  第五条 学生在校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1、 窃取考试题者;
  2、有两次考试作弊者;
  3、聚众闹事,或策划打架斗殴者;
  4、参与打架或以“劝架”为名,偏向一方促使事态扩大,造成严重后果者;
  5、为打架提供凶器者;
  6、寻衅闹事,阻碍学校正常工作,对师生人身安全构成威胁者;
  7、侮辱或殴打教职工者;
  8、栽赃陷害他人者;
  9、参与赌博,或为赌博提供赌场、赌具者;
  10、传播色情淫秽书刊、音像制品者;
  11、住校生未经准假而夜不归宿,造成严重后果者;
  12、在楼梯、楼道内故意推挤,产生严重后果者;
  13、违反学校消防规定,造成失火者;
  14、私拉电线,造成严重后果者;
  15、离家离校出走者;
  16、有自残、自杀倾向者;
  17、在楼窗、阳台、晾台之间爬越或爬上爬下者;
  18、留校察看期间,仍有违纪行为者;
  19、触犯国家法律或条例,并受到公检法机关处理者;
  20、带头参加非法集会、游行,贴大小字报、编印非法刊物或参加非法组织或带头罢课、罢饭,扰乱正常教学或公共秩序,破坏安定团结者;
  21、有盗窃或敲诈行为者。
  第六条 学生在校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所受处分的最高档次再提升一级处分。
  1、凡连续受到两次处分者;
  2、发生违纪行为,受到教职工质询或批评,说谎或逃离者;
  3、发生违纪行为,拒绝写情况说明或检讨书者。
  第七条 学生违纪处分程序:
  1、在分管校领导组织协调下,部主任、班主任和有关人员整理违纪基本材料;学生所属部根据材料,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提出处分意见;
  2、凡应给予学生警告、记过处分的,由学生所属部决定处理,并存档,会同班主任通知学生及其家长,并报学校办公室,然后由学生所属部向全校通报;
  3、凡应给予学生留校察看处分的,由学生所属部提出处分意见,报分管校领导核准后,实施处分,学生所属部存档,并会同班主任通知学生及其家长,并报学校办公室,然后由学生所属部向全校通报;
  4、凡应给予学生勒令退学处分的,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处理结果,办公室存档并发出处分文件;学生所属部也要存档,并与班主任一起将处分决定通知学生及其家长;办公室向全校通报。
  第八条 所有处分结果均记入学生本人档案,并与当学期班集体考核挂钩。处分未撤消前,被处分学生不得评优、评模。
  第九条 处分的撤消:
  1、实施处分60个教学日后,由被处分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班主任提出书面意见,部主任核实情况并加注意见;
  3、凡属撤消警告、记过处分的,由学生所属部决定并存档;凡属撤消留校察看处分的,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学生所属部存档;
  4、部主任、班主任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
  第十条 本条例由校长办公会议负责解释。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条例公布之后,若学校其他规定与本条例有冲突者,以本条例为准。

此">http://www.789zx.com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上一篇:学生到校、到班的有关管理规定    下一篇:学生请假的若干规定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