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教育范文 > 学校规章制度

听课评课制度

所属栏目: 学校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16-02-16 点击次数: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上课、听课、评课是学校教学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校本教研的形式之一。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我校听课评课制度。

  一、听课节次

  1.听课、评课是互相学习,共同研究的重要形式,全体教师必须按照学校要求,积极参加听课、评课活动。

  2.听课节次要求。每学期校长听课不少于30节,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听课不少于40节,听课后及时向教师反馈。

  3.其它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8节。

  二、听课形式:

  1.独立听课。学校领导及教研组长可随机独立听课,教师之间独立听课可相互协商。

  2.集体听课。学校或教研组组织的赛讲课、公开课、观摩课、汇报课等。

  3.外出学习听课。

  三、听课要求:

  1.听课前,应先自行调整好课程,如自己不能解决请教务处协调,教师不能因听课而耽误学生的学习。

  2.集体听课,教务处、教研组长及所在班的班主任,应协助做好听课准备工作。如时间的安排、电教设备、听课场所、学生的准备等。

  3.听课时,要提前3分钟进入教室,不讲话、不走动、关闭通信工具,如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离场。

  4.要认真做好听课记录。听课记录包括:听课时间和地点,授课学校班级、教师、课题、教学活动过程、板书、简评等。

  四、评课要求

  1.要本着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的态度参加评课,好的方面应充分肯定;不足之处也要实事求是地提出,以利改进和提高。

  2.哪一级组织听课,就由哪一级组织评课,教研组长要做好评课记录。

  3.评课前,执教者先谈自己教学设计及课后反思,然后由评课者对课堂教学情况进行分析、评议。评完课后,校长、教务主任、教研组长应对执教者教学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指导。

  4.评课要以新课标的理念和要求作指导,从执教者对课标的学习与理解,对教材的钻研与把握,对学生的关注与了解,对教法的选择与应用,对学法的指导与训练等方面对课堂教学作较全面的评价,要抓住重点、言简意赅。


源初 中教 师*网 w Ww.9 1
0w.net
上一篇:校本教研制度    下一篇:教学常规管理制度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推荐资讯